着统一黑色衣服,采取恐吓、辱骂和殴打的方式讨债,还和警察公开对峙……9月25日,在重庆法院集中宣判的8件恶势力犯罪案件中,一恶势力团伙4名被告人因犯妨害公务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到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期。
该起涉恶案件由合川区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8月以来,被告人黄青禄为向被害人朱某伟、李某芳索取债务,纠集、雇佣暴力讨债的恶势力团伙人员,采取身着统一黑色服装、外露纹身的方式,在被害人住所大门外等地多次对被害人进行恐吓、辱骂和殴打,严重影响被害人朱某伟、李某芳的生活。此外,黄青禄等4名被告人还将被害人朱某伟控制在汽车后排位置,对其进行殴打,强行索取债务,并强行拦截警车,不顾民警警告,并威胁民警不得将被害人朱某伟送医,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青禄纠集、雇佣暴力讨债的恶势力团伙人员为其讨债,并共同参与,属于恶势力犯罪。根据4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9月25日当天,重庆市大渡口、北碚、合川、璧山、忠县、云阳6家法院共计对8件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60人获刑。其中,涉及恶势力团伙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60名被告人因犯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罚,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