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白,书评人,专栏作家,评述作品包括外国文学等诸多领域。
贾平凹的作品《带灯》写的农村乡镇干部的故事,围绕综治办即上访接待办公室,如何开展工作展开的,几乎所有故事发生的场地都在镇政府的大院里,他们在这吃住工作,看不出有多少家庭生活。或者说贾平凹用刻意的故事环节,将这些基层干部锁定在工作范围,其家庭亲朋生活已经可以忽略不计,对于展示家庭冷暖则不必要了。
其中女主人公“带灯”是个年轻少妇,跟大多数小说的女主人公一样,自然是位美得不得了的女人。她嫁给一个画家,但这位画家浸在这部近四十万字的小说出现一次,对话屈指可数,匆匆而来,匆匆消失。“带灯”的其他亲人更是不见,与其说她用工作展现了自己的生命追求,不如说是“带灯”在贾平凹的笔下成了一个只有工作的怪人。
“带灯”的世界当然不是只有工作,作为一位老牌美女,她的感情生活自然也要层峦叠嶂般丰富。只是在于丈夫分居的过程中,她的感情生活竟然是通过无数个夜晚意淫一位该镇走出去的省委秘书来完成的。小说用“带灯”为之发巨长篇幅的短信(每条都有千把字,单独成一系列,数量比重无疑是全篇小说的重点之一)来交代二人的感情世界,神乎其神——称其有,这又非常荒谬,他们连接触都没有就能通过长篇短信来完成所谓的精神恋爱吗;称其无,“带灯”的字字句句又情真意切,看上去是怀春和孤寂带来的一段美好情愫。
小说最后,“带灯”患上了夜游症,以及出现语无伦次的病症,这倒是可以看做其爱恋和交往省委秘书的事实则为虚无缥缈。只是这样的病症以及全篇的重点部分,即长篇短信的植入就令读者莫名其妙了,用意难考,并给人一种单纯地热爱美文的感觉。
称“带灯”给省委秘书的长篇短信为美文,非常合适。贾平凹像一位刚刚学会文学创作的青年,字里行间透露着无限热爱着他的“美文世界”。“美文”在这里不仅仅是指贾平凹主编的一份刊物,更是指用于泛文学阅读的一种审美形式,它们充斥于言情小说,或者称之为散文体的文字中,大量使用景物和心理描写,古今中外的成语、书面语更是少有幸免地被填塞在字句中。“美文”的另一大特点就是惯用生僻字词,文言文字句夹揉在现代抒情体之中,形成了一种特有的犹如生肉般的食物。
所谓生肉,即畜生身上的未经加工和熟化处理的肉,你知道,这些生肉根据不同的饮食习惯只有少数可以供人类食物,大多数人类无法享用。所谓“美文”也如此,大多“美文”只有花枝招展的外表,而实质则难逃败絮其中。
我无法理解这世界上有一种作家是专门写“美文”的,在我看来即便存在“美文”这样一种文体,那也是神来之笔偶尔得之。所以贾平凹在一心营造“美文”世界时,作为读者我能感受到的只有做作和土气,以及所谓才情上的匮乏。
他那么热爱“美文”,何必要强行在小说中塞进这种东西呢,干脆直接自己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不好吗?“嫁祸”在自己的小说中,好比一个人意淫之时想到的情节都是关乎被强暴的。那至于贾平凹就单纯去写“美文”,而不是什么植入式写进小说里,好不好呢?
当然不好,你看“带灯”寄语省委秘书的那些短信即知,单纯地写“美文”已经满足不了贾平凹了,他的创作活力促使他要化身一位女子,且是才疏了得的多情美丽女子去写,如此这般才能发挥自如,才能意气风发。
我以为,这是一位作家的“扭曲”之处,因为无论如何这种形式与内容不对称的东西,本身再怎么美,出现在一部小说中都会因形式的凌空蹈虚和内容的空洞,而注定会呈现出一种扭曲的“丑”。
《带灯》所流露出来的“丑”,不仅仅是“美文”这种形式带来的恶臭之感,更包含了作家在创作之时所蕴含的价值观。贾平凹的小说最不难找到的形象就是美丽的女人,从他早年的中短篇《小月前本》到后来的长篇小说《废都》中比比皆是,而这样的女人在塑造成女菩萨的同时,又是一个个需要不时向男人投以膜拜眼光的人。他要求她们务必伟大,可以包容一切来源于心爱男人的丑陋和下作,甚至不惜毁灭自己来成全男人光芒万丈的前程。
“带灯”像《废都》里的“唐婉儿”、双胞胎姐妹一样,前者用心灵和数年的内心生活,后者用肉体和精神,奉献给了那些可以放任她们的男人。而贾平凹要做的就是歌颂赞美这些“伟大”的女性。
称贾平凹的价值观里是不尊重女性,这有点强加于人了,但这种流露对于他来说早已是一贯的,让女人卑躬于男人伟岸的阴影之下,甘心全情付出并不计回报,甚至她们会偷偷溜走而不留下一点让男人为难的痕迹,至于自残、自毁、自弃来用以成全男人的女人也不是没有。《废都》里的“柳月”、“双胞胎姐妹”、“唐婉儿”都是如此,好像她们的美天然就是为男人所生,并且她们的忍辱负重又都是那般自愿,甚至这正是她们自己神往的一件事——对小说主人公中神一般的男子顶礼膜拜,正是贾平凹笔下大多女主人公的使命,甚至是唯一的。
“婊子无情,戏子无义”,这句话放大来说就是“艺术家都是婊子”。头戴“艺术家”帽子的人可以摆弄自己的笔或者摄影机,弄出让人反感或者欢喜的物品,既成为物质世界的展品,也可以是人类精神世界的一个挥之不去的“印象”。就像乔伊斯要花费力气去写一部《芬尼根的守灵夜》那样的天书一样,贾平凹也可以在伦理范围内描绘自己的异想天开。《芬尼根的守灵夜》是小说家在文学伦理道德彻底溃烂之后的臆想产物,它不再是小说,而是一件用语言雕琢出来的装置艺术,面对这样的艺术品,我甚至都看不出来乔伊斯是否真的有逻辑地在写,或者说他即便随机卖弄出几个词汇也说不定。而贾平凹对“带灯”的控制更是基于肆意的蹂躏和忘乎所以的大胆,不是一个已婚女人不可以靠精神、依靠臆想亢奋地存活和顽强地幸福,而是这种逻辑和架构本身暴露出来的莫名其妙,这才是令人反感乃至生厌的地方。
贾平凹的自信反映在对“美文”的迷恋和对美女的控制上。在他的体系里一定有一种文体依靠单一的所谓“美”就可以存在的,这正是从近代到当代汉语文学里留存的一大病灶,将仅仅可以写纯粹散文的人,树为文学大家——这在世界范围内并不多见。从董桥到余秋雨,再到那位贾平凹本人任主编的《美文》杂志,纯粹的美的文字就像街角处站立的盛装美女,尽管乍眼一看赏心悦目,但毕竟离活生生的生活伴侣或者哪怕床上尤物都还十万八千里呢,而真正的文学应该是有肉体有灵魂有鸡毛乱飞生活的女人。
让“带灯”处于乡镇干部的位置,与其说是贾平凹要写一个自己熟悉的农村生活,不如说他要将自己的女主角囚禁在他所臆想的膜拜场景里。只有闭塞和野蛮,才可以酝酿所谓的文明,而只有干部体系(相对小商贩和打工仔的稳定和富有)、乡村生活(相对大都市的落后和遥远)、常年分居状态(给肉体以空间,以至于让灵魂可以随时飞出去),才会有“带灯”这个角色的生长逻辑。在作家为“带灯”营造的生长空间和营养逻辑中,她可以甚至只能如此去爱一个不知道是否存在的“伟大的男人”,而作为如此完美男人的女人(哪怕是未经授权的),也称得上是“王的女人”了。得出这样的结论之后,作家便可以在读者面前可以双手一摊,说——其实我在赞美女性啊。
如此赞美当然是动机扭曲、结果丑陋的。正如道貌岸然的小说家会通过所谓的采风和深入生活,进而虚构底层民众来完成自己的艺术创作一样,这是虚伪的,更是于艺术来说永远无效的。哪怕是整日混迹在上流社会的巴尔扎克、波德莱尔,当他们笔下出现如今仿佛已成为一道噱头的“小人物”时,那也是通过凝视和内心揉搓之后才变成作品中的人物的,而非我们臆想的这种简单粗暴的观察和体谅式的描写。我们见过太多的所谓的体察民情式的观察了,当你看到一个作家正在挤眉弄眼地告诉你盲人按摩的过程以及瞎子的残败生活时,那真是还不如一句“我来晚了”般更能打动人和接近生活真相呢。
蛊惑人心的情节和道貌岸然的体谅,可以是政治的,但从来都不是文学的。这只能成为拙劣的证据,而非艺术上的忠诚。说实话,即便已经读过近二十年之后,今天我再拿起《五魁》、《小月前本》这样的小说仍然会津津有味,那时的贾平凹是言之有物并且掏出来的都是自己地里长的,而到了《废都》就变成了野蛮的肆虐和孤独的膜拜自我,即便那时,也还能让人看出这是一位作家的用力之作,价值观的不妥不影响他在艺术上的发挥,而到了《高兴》这些小说,贾平凹变成一个好奇的、轻浮的观察者,不仅仅是所谓城市题材的限制,还有他对于陌生生活的不诚实观察和虚伪体谅。进入灾民临时帐篷握住老汉的脏手,这是政治家干的,显然我们的文学家抢夺了别人的地盘,哪怕你写的时候像路遥一样需要靠烟卷支撑焦虑脆弱的心灵,或者像阎连科一样写毕一部小说要对窗掩面而泣,那都只能是捡拾人家政治家玩剩下的。
我的忠告是,贾平凹与其如此在艺术上不思进取顽固不前且行且露怯,不如真正地告老还乡颐养天年,不是那种串门式的来到相亲家被唤两声“平娃”再吃上两碗油泼面就满足地摸肚扶墙离开,而是真的卖掉城市里的房产,彻底回到他言之凿凿无比热爱的村庄里。从用笔在格子纸里写写涂涂的作家,变成了一个在田间散步、在院里喝茶的闲人,这更适合一个打着艺术幌子充当名流的大师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