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不顾中方强烈反对以及国际社会的强烈质疑,位于荷兰海牙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7月12日发布所谓“最终裁决”。这一恶意裁决完全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是一张充斥谎言的废纸。那么,究竟是怎样一个仲裁团队作出如此一纸荒唐裁决?近日,外国媒体起底了这5名声名在外的国际大法官。
***托马斯·门萨(加纳)
托马斯·门萨现年84岁,来自西非国家加纳。1956年加纳大学哲学专业毕业后,他出国前往英国伦敦大学和美国耶鲁大学法律系深造,在耶鲁大学获博士学位。此后数十年间,他在海事法领域担任过多个不同职务,发表多篇论文,后在国际海洋法法庭任职。上世纪90年代,他曾出任加纳驻南非的第一任高级专员,而后当选国际海洋法法庭第一任庭长。
***让-皮埃尔·科特(法国)
2002年10月起,科特任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2008年至2011年,出任海洋环境争端分庭庭长。除了国际法法官的身份之外,科特还在联合国国际法院兼任法律顾问和出庭律师,同时在欧洲多所大学教授国际法,包括法国巴黎大学和亚眠大学。他还在联合国国际法院审理的多起案件中担任专案法官。
***斯坦尼斯拉夫·帕夫拉克(波兰)
自1967年起,帕夫拉克先后在美国、加拿大、叙利亚和波兰的多所大学教授国际法。1983年至1988年,他带领波兰代表团与东德就两国的海上疆界划界问题进行谈判。1985年,他带领波兰代表团同苏联商讨如何划定两国的海上边界。2005年10月,他加入国际海洋法法庭出任法官。
***阿尔弗雷德·松斯(荷兰)
松斯是一名国际法学者,曾在联合国国际法院和仲裁法庭受理的多起案件中担任法律顾问和仲裁员。1987年,他回到母校荷兰乌德勒支大学任国际法教授,同时出任大学海洋法研究所主任。在此之前,他曾在荷兰交通、水资源管理和公共工程部工作,担任过涉及法律和政策制定等领域的不同职务。
***鲁迪格·沃尔夫鲁姆(德国)
在这个5人仲裁庭中,沃尔夫鲁姆是菲律宾方面指派的唯一一名法官。他在国际法学术领域浸淫数十载,在美国和欧洲的多所大学教授国际法。1996年,他加入国际海洋法法庭;1997年至1999年,出任海洋环境争端分庭庭长;2005年至2008年,担任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沃尔夫鲁姆现为马克斯·普朗克国际和平和法制基金会董事会成员。
目前,中国已经明确表示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违背国际法,仲裁庭对此案没有管辖权。仲裁庭裁决是非法无效的,中国不接受,不承认。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在任何情况下不受仲裁裁决的影响,中国反对且不接受任何基于该仲裁裁决的主张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