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杨斌) 6月3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主持召开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关于进一步强化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规范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政策的意见》《关于支持煤炭转化企业与煤炭生产企业重组有关政策》《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权益保护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布局调整和承接产业转移实施意见》等事项。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符太增,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王波、白向群、云光中,自治区政府秘书长邓月楼出席会议。自治区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我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稳定经济增长的要求和部署,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有必要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的意见》。《意见》从稳定企业生产经营、打通融资渠道、稳定投资增长、培育新的增长点、推进简政放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会议认为,规范企业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政策,是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促进自备电厂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自治区将对企业自备电厂按照电压等级确定系统备用费收取标准。
会议指出,当前全国煤炭市场供大于求、产能过剩问题比较突出。推动煤炭转化企业与生产企业重组,是化解煤炭产能过剩、实现产需有效衔接和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政策引导的原则,政府要积极支持煤炭转化企业与煤炭生产企业进行重组,推进煤电、煤化一体化发展,在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的同时有效提升产业竞争力。
会议认为,保企业是稳增长的核心。针对当前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加大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激发企业的活力动力。《企业权益保护规定》对企业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保护主体及其职责、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服务,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纠正和查处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会议指出,产业布局对产业发展至关重要。按照国家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研究出台重点产业布局调整和承接产业转移的意见,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根据不同产业特性,加强分类指导;发挥比较优势,推动重点产业集中集约发展;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积极承接高水平产业转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深化对外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加强政策引导,推动生产要素合理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