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消息:(记者 刘玉彬 王刚 通讯员 宋成均)12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我县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三批“全国文明县城”荣誉称号,是宜宾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区县。
长宁县位于四川盆地南缘,历史上“蜀每有事而独晏然自保,民族和睦相处,长久安宁”而得名,建县有1300多年历史,县城建成区面积5.92平方公里,是四川省唯一的“国家卫生县城”和“四川省2010年度环境优美县城”。
2000年以来,我县以文明创建为抓手,2003年、2007年、2010年连续三届成功创建为省级文明县城,文明创建水平不断提升,城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市容环境不断优化,居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彰显了“山青水秀、景美地净、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的富有长宁特色的文明县城形象。经过努力,全县社会治安状况和依法行政呈现出良好的态势,被评为“2005—2008年度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我县成为中外散文诗学会、《散文诗世界》等文化协会、刊物的创作基地。实施了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的“五民”工程,推进我县精神文明工作的全面发展。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构建和谐社会。
长宁人民的生态文明意识不断增强,成功创建为“省级园林县城”,“国家级生态县”和“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正扎实有序推进。制定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五年规划,有力推动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紧紧把握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契机,团结和带领全县人民用奋进的思路谋划发展,用超常的举措推动发展,用显著的成效检验发展,为加快建设美丽、富饶、幸福、和谐的美好新长宁而不懈努力!(责任编辑: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