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的教育和警示作用,咸阳市纪委日前通报了查处的12起案件。
2017年7月,泾阳县云阳镇斗口于村党支部书记陈彦红编造虚假资料,套取低收入农户生产发展项目资金17万元,用于支付自己合作社冷库建设及工人工资等日常支出,陈彦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2016年2月,彬县新民镇龙背头村党支部书记焦万民、村委会主任焦晓军组织召开村两委会及低保户会议研究决定,每户低保户只能享受2人低保金,将多出的6.85万元进行重新分配,其中5.39万元发给18户生活困难群众,1.46万元存入两人银行账户。焦万民、焦晓军分别受到留党察看处分,违规收取的低保金全部补发低保户。
另外,秦都区马泉办大泉村党支部书记王怀俊优亲厚友问题、兴平市汤坊镇汤坊村原支部书记张挺华和会计刘西会收受好处费问题、武功县长宁镇孔雀村党支部书记尹建兴违规收费问题、乾县城关街道办亓父村党支部书记刘耀峰违反土地政策乱收费问题、礼泉县叱干镇峪北村党支部副书记王玉涛侵吞村民灾后重建补助款问题、长武县昭仁街道办地掌村党支部书记郭林和漏报新增低保户问题、旬邑县湫坡头镇看花宫村党支部书记何超群套取土窑洞搬迁项目补贴资金问题、淳化县铁王镇秦河村党支部书记熊明江为村民骗取建房补助款问题、三原县嵯峨镇三社村党支部书记刘宾洲骗取粮食直补款问题、永寿县监军街道办等驾坡村党支部书记兼出纳刘振武侵吞集体资金问题等,均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