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刻汲取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教训,切实推进我市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工作,汉中市制定了《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提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
《方案》根据“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提出整治工作目标,要求2017年9月底前,要坚决关停、取缔自然保护区内的采矿、采石、采砂、开垦、旅游开发等违法建设项目。12月底前,停止在自然保护区内的项目建设,开展生态恢复和治理。2020年前,有序开展自然保护区内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探索建立自然保护区长效监管机制。
为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方案》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工作措施:一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四是严肃整治违法活动。五是加强建设项目监管。六积极争取资金支持。
《方案》要求,各县区要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整改工作方案,层层分解细化任务,逐级落实责任。市级部门要按照职责和整改要求,深入基层开展督导、检查,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县区与市级有关部门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力度,促进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并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鼓励社会公众、新闻媒体举报、揭发、曝光涉及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建设及破坏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全民参与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