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2016年,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持续保持了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全市去年共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106件,查办罚没款万元以上市级食品药品大要案件116件,向公安机关移送食品药品涉刑案件53件。为进一步增强打击成效,惩戒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推动我市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保障群众食药安全,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市食药监局日前向社会公开通报全市2016年第二批10起(25件)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件。
一、勉县胡晓斌涉嫌非法经营食品案
勉县市场监管局成功捣毁位于该县温泉镇郭家湾村的一个存放假冒白酒仓库,现场查获假冒白酒11箱66瓶、非法经营的白酒453箱。经查实犯罪嫌疑人胡晓斌自2015年7月起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多次分别从汉中食品经营部购进“泸州老窖”等酒水和通过网络从河南郑州的“泸州”系列酒水卖家购进白酒销售至该县的偏远山区,现场查获产品货值54835元、累计销售金额达136732.5元。当事人胡晓斌涉嫌非法经营罪,已依法移送勉县公安部门查处。
二、李攀、罗艳等制售掺假掺杂食品(蜂蜜)并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案
2016年9月8日凌晨5时,汉台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执法人员联合公安汉台分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民警经过前期摸排,在汉台区虎桥西路某招待所顶楼查获八名四川籍犯罪嫌疑人李攀、罗艳、杜林彬、杜欢、康克银、康蓉女、康仙妹、兰永秀涉嫌加工销售掺假掺杂的食品(蜂蜜),并在其加工现场发现制作工具和原料,经对现场发现的疑似蜂蜜和白色粉末状物品进行抽样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疑似蜂蜜样品铝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白色粉末状固体主体成分为十二水合硫酸铝铵,八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制售掺假掺杂食品,并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依法移送汉台公安部门查处。汉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对杜林彬等8人(件)以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罪,分别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洋县段留成诊所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洋县段留成诊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诊所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遂将案件线索移交洋县市场监管局办理。经洋县市场监管局进一步调查,该诊所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个人马三成处购进中药饮片65种,涉案货值9650.00元,违法所得8766.76元。段留成诊所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已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给予没收从非法渠道购进的中药饮片,并处罚没款28066.76元的行政处罚。
四、汉台区伊美女子美容养生会所、艾莲美容养生会所经营无备案批准证明文件化妆品案
汉中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执法人员在对汉台区伊美女子美容养生会所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所经营的嘉露芬品牌“眼部舒护液”等11种产品均为进口化妆品,外包装未标识进口化妆品备案号或标识的进口备案号在产品生产日期前已过期,同时,其中3种产品无中文标签;经调查,该11种产品(17瓶)均无有效的化妆品进口备案号,系未取得进口备案号的进口化妆品。在汉台区艾莲美容养生会所检查时,发现所经营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未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同时,经营的瑞倪维儿面部凝脂等6种化妆品已超过保质期限。上述两家化妆品经营企业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给予汉台区伊美女子美容养生会所没收违法经营的进口化妆品17瓶(盒)、警告、并处罚没款12094元的行政处罚;给予汉台区艾莲美容养生会所没收违法经营化妆品17瓶(盒)、并处罚没款14220元的行政处罚。
五、王妹、姚女姐等四人涉嫌销售假药案
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四川籍犯罪嫌疑人王妹、姚女姐、吴子满、王福兴等经营的货摊上有美国伟哥、黄金伟哥、美国黑金、黄金伟哥精品2代、肾白金、肾宝片、虫草鹿鞭丸、虫草鹿鞭王、虫草强肾王、虫草补肾丸等10种产品疑似假药。上述10种产品外包装、说明书均标识有“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等信息,且上述产品标识的批准文号等相关信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库中查询无法确认。经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认定,从该4名当事人处查扣的美国伟哥等10种产品均为假药,王妹等4人(件)已涉嫌构成销售假药罪,依法已将案件移送勉县公安部门查处。
六、汉台区同仁大药房、武乡镇桂林堂大药房、汉中市第二药材公司铺镇药店等三家药店违法经营药品案
汉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并查实,汉台区武乡镇桂林堂大药房从不具备药品经营资质的单位购进腰息痛胶囊等8种药品、未经许可经营生物制品,涉案货值1785.5元;汉中市第二药材公司铺镇药店销售劣药破伤风抗毒素注射液、在药品监管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销售药品、未经许可经营生物制品、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单位购进三七粉,涉案货值4152元;汉中市汉台区同仁大药房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单位购进三七粉和中药饮片马勃及生血宁片、拜糖平等药品,涉案货值金额3605元。汉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汉台区武乡镇桂林堂大药房没收违法经营的药品,并处罚没款10713.00元的行政处罚;给予汉中市第二药材公司铺镇药店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并处罚没款21203.50元的行政处罚;给予汉中市汉台区同仁大药房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并处罚没款18545.00元的行政处罚。
七、汉中市汉台区雅格义齿制作中心未按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案
汉中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执法人员在对汉中市汉台区雅格义齿制作中心检查时发现,在生产其注册的Ⅱ类医疗器械定制式固定义齿和定制式可摘局部义齿中,使用卯泰碎钢、Cerama3烤瓷粉、NET-WAX蜡网、嵌体蜡等10种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及过期医疗器械原材料,未按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涉案货值金额2000元。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给予没收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的医疗器械原材料,并处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八、汉中庆源商贸有限公司、汉中泽品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更改生产日期食品案
汉中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查实,汉中庆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虚假标注生产日期酸菜鱼调料和老鸭汤炖料,涉案货值130.92元,违法所得25.42元;汉中泽品商贸有限公司使用打码机、快干油墨等作案工具更改回锅肉调料、香辣鱼调料等食品生产日期,涉案货值474.90元,违法所得80.20元。上述两家企业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给予汉中庆源商贸有限公司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25.42元,并处罚款55000元的行政处罚;给予汉中泽品商贸有限公司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没收违法工具、没收违法所得82.2元,并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九、汉中市汉鲵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案
南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中秋节月饼市场专项检查时,发现汉中市汉鲵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涉嫌超范围生产经营月饼,现场查获的月饼成品及半成品共382.32千克,涉案货值1.81万元。汉中市汉鲵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其核定的生产经营范围为水产制品,不具备糕点类食品生产资质,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给予该公司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月饼)382.32千克,并处货值金额十倍的罚款18.16万元的行政处罚。
十、汉台区郑记蜂蜜南瓜蛋糕店和雅香包子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汉台区郑记蜂蜜南瓜蛋糕店和雅香包子店生产经营的蛋糕、发糕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检出铝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经调查汉台区郑记蜂蜜南瓜蛋糕店和雅香包子店均与汉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了《汉台区食品生产加工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以上两店店主在明知国家对蛋糕、发糕中铝残留量不能超过标准的情况下,仍继续向其生产经营的蛋糕、发糕中添加含铝泡打粉,经抽检样品铝残留量超出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值足以造成严重食品中毒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经移送汉台区公安部门侦查、检察部门起诉、汉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对被告人郑记蜂蜜南瓜蛋糕店店主郑峰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被告人雅香包子店店主刘海升、杨小兰夫妻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