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要求,2月9日,潼关县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会议,副县长张波参加会议并讲话,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等12个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验收组参加了会议。
会前,验收组通过实地踏勘、查阅台账、听取汇报等方式,对问题点位整改情况逐一进行核查。会上,验收组对整改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各责任单位能够严格按照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具备验收销号条件,同意启动验收销号程序,并通过县级验收,随后将逐级上报省、市进行验收。
会议要求,各责任部门要慎终如始、善作善成,推动整改“收尾不收工”;要持续用力、一抓到底,推动整改“清零不清责”;要紧盯短板、研判分析,推动整改“常态不失控”;要总结经验、建章立制,推动整改“落实不落空”。(王宏林 通讯员 贾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