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湖长制启动暨泾河综合治理动员大会近日在咸阳市礼泉县烽火镇泾河沿岸举行。陕西省委书记胡和平宣布相关工作启动,省长刘国中作动员讲话。
会议宣布,胡和平、刘国中担任省总湖长,副省长魏增军担任省副总湖长和红碱淖湖长,其他湖库由设区市按照所在区域和所属流域相结合的原则分级分区设立湖长。2018年底前,陕西省对常年水域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天然湖泊实施湖长制,并将全省所有人工湖、塘堰、涝池纳入湖长制管理。
刘国中在讲话中指出,在湖泊实施湖长制,是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然要求,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陕西省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问题的有力抓手。要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建立健全与河长制紧密衔接的省市县乡四级湖长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
刘国中强调,启动泾河综合治理工程,要坚持系统化治理,统筹上下游,兼顾左右岸,切实处理好河流整治与城镇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关系。要构建防洪安全保障、水资源配置保护、水生态修复提升、水文化弘扬展现、产业融合发展“五大体系”,把泾河建成一条水清岸绿、峡谷湖光、城河交融的“家乡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