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陕西保监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车险市场保险销售行为,加强我省机动车辆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有效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局近期先后印发《陕西省机动车辆保险投保提示制度》《陕西省机动车辆保险保单销售信息明示制度》及《陕西机动车辆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办法》。这些车险相关新规定啥时候具体执行?车险消费者们该注意什么?大家能从中得到哪些实质性保障?老陕车主们请往下仔细看。
车险投保提示制度已落地
与车险消费者关系最密切的,当属从今年3月起已在全省正式实施的《陕西省机动车辆保险投保提示制度》。
“这项制度,主要着眼于保障车险客户投保意愿选择权,为进一步维护车险客户利益创造条件。”陕西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说,由该局制定的《车险投保提示制度》,以投保提示书的形式提示消费者在投保机动车辆保险时应注意事项,共包括消费者拥有自主选择权,请消费者关注销售主体是否具有合法性,请消费者根据实际需求选择保险公司和车险产品,请消费者详细了解保险条款、认真核对保单内容,请消费者如实告知有关情况,请消费者提供真实有效联系方式并亲笔签字确认,请消费者配合保险公司做好客户回访工作,请消费者注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等八个方面。
根据要求,陕西范围内所有销售车险产品的财产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在下属所有营业网点显著位置张贴投保提示书,并在消费者投保车险时,引导消费者阅读投保提示书内容并签字确认。
两项新规下月实施
与投保提示制度相辅相成,《陕西机动车辆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办法》和《陕西机动车辆保险保单销售信息明示制度》也已由陕西保监局制定出台,并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这两项新规,分别着眼于提高车险客户信息真实性,为维护车险客户利益奠定基础;以及明确销售渠道信息真实,为规范中介市场秩序、维护车险客户利益提供抓手。细分来看,《保单销售信息明示制度》明确了不同类别的机构和个人销售车险时所涉及的保单需要明示的内容、形式和具体要素。《车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办法》则要求,各保险公司在开展车险业务时,应依法获取、记录、管理和使用客户信息,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建立健全客户信息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按照依法、安全、保密的原则,使用客户信息;明确了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各方在客户信息获取、记录、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
“这些车险新规的推出,都是监管部门根据近年来稽查工作中发现的实际问题,而做出的针对性动作。”陕西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