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起,陕西省咸阳市区所有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必须实行公司化运行,禁止车户不在公司或采取挂靠方式运营经营。这是咸阳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和运输车辆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之一。
咸阳市不久前出台了《咸阳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和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决定2月1日~7月16日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建筑垃圾处置和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这次专项整治将全面摸底排查市区参与建筑垃圾运输的公司及车辆运行现状,建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信息库,实现精细化管理。
根据整治实施意见,2018年年底,市区内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渣土车运输,2019年底市区内禁止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渣土车运输,新增渣土运输车辆必须为国Ⅴ以上排放标准的智能环保渣土车。同时,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公司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强揽土方”或“倒卖土方工程”行为。
咸阳市将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通过建立市、区两级建筑垃圾处置运输监管平台,在市区主要出入口、建设工地、建筑垃圾处置场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摄像头,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等,提高技术管理水平。组成多部门联合执法组,加大对无渣土运输资质车辆及违规拉运行为打击力度。
咸阳市还将推进建筑垃圾处置公司化运作,规范建筑垃圾综合处置场运行,2018年3月底前建成制砖车间并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