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1日起,我市新农合正式调整住院分娩报销标准。
按照标准,我市农村孕产妇正常分娩单胎报销定额由650元提高到1350元,正常分娩双胎的报销定额由910元提高到1890元。剖宫产报销定额由1450元提高到2800元,二次剖宫产报销定额由2500元提高到3100元。
据介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免费分娩项目停止后,为保障农村孕产妇权益,提高孕产妇基本医保费用报销水平,我市及时调整提高新农合住院分娩费用定额和报销标准,届时参加合疗的农村孕产妇由“新农合“报销后,再由分娩补助项目进行补助,从而享受到住院分娩费用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