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通讯员 凌倩倩)3月21日,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受害人柯某为向其办案检察官积极推进案件和解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意委托其儿子向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人民检察院送来了一面写有“情系百姓促和谐 为民解忧好公仆”的锦旗。而就在几天前,同一案件的嫌疑人吴某也将一面“人民检察为人民 执法为民暖人心”的锦旗送来该院。
该案中原本处于对立面的当事人双方共同送来锦旗,对汉阴县人民检察院来说尚属首次,也让这锦旗背后的故事——“刑事和解”变得不一般。
办案检察官介绍: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上述故意伤害案中,吴某、柯某两老汉是因地边界琐事引发纠纷并厮打,厮打中致使柯某受伤,经鉴定柯某构成轻伤。案发后双方当事人都很后悔,且都有和解意愿。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又是一起轻微故意伤害案件,遂积极推动刑事和解,通过多次组织协商,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据了解,2013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刑事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进行专门规定后,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就开始逐步探索刑事和解机制。通过处理个案积累经验、逐步形成了刑事和解基本操作程序,适用范围为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情节轻微的故意伤害、盗窃等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的案件及和在校学生涉及的轻微刑事案件,所办理的十余起刑事和解案件均取得良好的效果。
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下,充分运用刑事和解机制,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既维护“立检为公”的铮铮誓言,起到普法和教育的作用,实现了法律效果;又体现出“执法为民”的人文情怀,给严肃的法律也添点“人情味儿”,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