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杨阳)近日一则网帖称:陕西洛南县古城小学一名美术老师严重体罚小学生,致小朋友的生殖器官严重受伤。洛南县教育局今日下午向人民网记者证实,受伤学生已出院,目前在等待警方调查结果。洛南县古城派出所民警随后告诉记者,孩子的伤情尚未确定。
据悉,刘某(男,8岁)就读于古城镇中心小学,涉事女教师何某为该校美术教师,事发于3月24日。从帖子上传的照片中可以看到,这名受伤的男学生下体红肿流血,正在医院治疗。
据 报道,学生刘某母亲田女士称,孩子告诉她何老师把他踢了。“下午4点多,孩子回家走路腿撇着,告诉我说不想上学了,我赶紧问咋回事,孩子说小鸡鸡(下体)流血了。”何老师称,当天上午最后一节美术课,她进教室发现课堂比较混乱,就让学生们静一静,但有两名同学始终在课堂上不遵守纪律。“这两名同学平时就比较淘气,我将他们叫到讲台上,没想到他们还是不听话,我一时着急,踢了其中的小刘一脚。”
此前刘某家长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孩子包皮撕裂,28日上午做了缝合手术,需要进一步住院观察治疗。记者今日下午致电洛南县教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称目前孩子已经出院,在家休养,并表示会去看望孩子。
此前,洛南县教育局已成立调查组赴古城镇中心小学开展调查,对涉事教师进行停职处理。老师踢孩子的原因是什么?是否如老师所说孩子“不遵守课堂纪律”?涉事老师是否有任教资质?前述教育局工作人员并未向记者透露更多信息,称要等警方的调查结果。
有网友质疑,涉事老师的行为已经不是体罚学生,涉嫌故意伤害。记者今日下午致电洛南县古城派出所,值班民警表示已接到报案并展开调查,孩子的伤情尚未确定,对老师的行为也还没有定性。上述民警称具体负责办案的民警外出,如果记者想了解详细信息,需要联络县公安局。记者致电洛南县公安局宣传科,值班人员让记者联系商洛市相关部门。记者随后致电商洛市公安局宣传科,对方表示了解具体情况后再给记者回复。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学校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实施体罚、变相体罚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