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潼关县召开2022年第四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例会,副县长张波出席会议并讲话。环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陕西省反馈问题报告,通报了近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抓好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会议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认识再提高,整改工作再推进,对照整改方案,加强调度每周整改工作进展,梳理完善整改资料,举一反三再排查,高效推进各项整改工作。举措再细化,整改工作再精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关键问题,强化分析研判,推进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补短板、堵漏洞,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责任再夯实,整改工作再稳固,坚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党政同责”,严格执行“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压实属地责任、属事责任、主体责任,部门之间形成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同向发力的工作局面,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整改结果经得起检验。(王宏林 通讯员 刘媛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