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4月18日电(新华网记者姜辰蓉)记者从陕西榆林市政府了解到,4月18日,榆林市横山县、榆阳区、府谷县的3名女子因利用微博、贴吧、QQ群散布H7N9禽流感疫情谣言,分别被横山、榆阳和府谷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4月17日15时46分,微博用户“茆世林1944”在其个人微博发布称:“今天凌晨2013年4月16日2点25分报道,我市医学附属医院经过专家确诊,章雄英已经成为我市第一例H7N9病毒患者,病情是关于来自个人饮食问题,经专家确诊是患者饮食泡椒凤爪中含有大量的H7N9病毒,本患者已经被我院安全隔离,别吃这些外地出产的东西了。”随后,榆阳区网名为“@榆林”的网民在“榆林人不知榆林的事”QQ群里发布类似信息,府谷县网名为“李书亭”的网民在“百度贴吧”发布上述帖子。
榆林市有关部门发现此类信息后,向榆林市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核实,榆林市近期未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上述信息属编造的虚假信息。榆林市公安部门立即展开调查。经审查,新浪微博用户名为“茆世林1944”的茆某,女,生于1994年11月,横山人,某中学学生。网名为“@榆林”的叶某,女,生于1983年5月,榆阳区人,某公司职员。网名为“李书亭”的李某,女,生于1993年5月,府谷人,个体户。3人均承认发布H7N9禽流感虚假信息的事实,并对自己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表示后悔。
目前,茆某、叶某、李某因散布谣言,谎报疫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分别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公安部门提醒,国家对H7N9禽流感疫情实施通报制度,公众应关注权威媒体关于疫情的发布,切勿轻信、传播此类不实谣言,更勿编造虚假信息。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部门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依法处理;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中“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