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优化营商环境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投资和创业、推进经济发展的根本途径。为提升行政效能,构建新型政商关系,陕西省日前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了《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助力提升该省营商环境。
据悉,《条例》2018年5月1日正式施行。“争取用三年时间,实现陕西省营商环境和竞争力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内经济发达地区水平,让陕西成为各方投资新热土。”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闻发言人、副主任刘迎军说。
为了改善陕西省的投资和市场环境、加快对外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2018年被定为陕西省“营商环境提升年”,《条例》的出台无疑将进一步加快推进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
“可以说《条例》是应时而生、应势而立。《条例》的颁布实施,是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制建设中的重大突破,是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促进投资和创新创业、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有力保障,对创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陕西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贾治国说。
据刘迎军介绍,关于《条例》的贯彻落实,下一步的重点是在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企业的纳税服务、优化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等方面加强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力度,理顺工作机制;并以时间为区间对省内所有区县进行动态监测评估,公开监测评估结果;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部门通报表扬,并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部门严肃问责。
参与制定该《条例》的主要人员之一、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姜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酝酿到高票通过,《条例》的制定历时一年,主要特点是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
“在调研时,法工委采取了分别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听取各类市场主体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保证多渠道听取民意,深入了解营商环境的客观情况,找准问题所在。”姜敏告诉记者,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始终以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尊重客观规律、服务民众、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导向,寻找存在问题的解决之道,特别是在简政减负、加强管理作风等方面进行针对性、可操作性规范,提升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