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日前,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向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出《国家土地督察整改意见书》,并经国家土地总督察批准,于6月18日约谈了西安市长安区、高陵区、临潼区、沣东新城、高新开发区、周至县、经济开发区、曲江新区、户县、灞桥区、阎良区共11个县(区、开发区)的主要负责人。
据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通报,3月中下旬,该局对陕西省西安市行政辖区内2012年度新增建设用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进行检查,发现四部分问题突出:一是部分县(区、开发区)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重,土地违法违规比例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比例高;二是公路等重点项目违法用地问题突出,违法违规占用土地1.5万余亩,其中耕地1.2万余亩,占全市违法违规用地总面积半数以上;三是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政策不合规,违法违规问题纠正不及时,处罚不到位;四是批而未用问题突出,截至2012年底批而未用土地高达11.5万亩,供地率仅38.4%,西安经济开发区供地率仅17%。
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璐代表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对被约谈的11个区县和开发区管委会的主要负责同志提出严肃批评。指出约谈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利用秩序,防范和遏制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强调西安市下一步必须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端正态度,深刻认识违法违规问题的严重性;二是迅速行动,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在守住红线、转变方式、保障权益方面提高认识,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土地。要求被约谈的11个县(区、开发区)要按照整改意见书,于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请省政府组织验收后于2013年10月20日前函告西安督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