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全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和省委整改督办组来渭跟踪督办要求,近日,潼关县制定了《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省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未完成问题整改方案》。
《方案》建立了县级领导包联责任、县级部门牵头责任、镇(办)及相关部门负责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确定了我县整改任务,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要求,夯实了各相关部门、单位责任;为全面做好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彰显了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强大政治决心,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王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