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刘国盛)据省民政厅有关人员介绍,在此次调整之前,我省有乡镇1216个,街道办事处204个,村26589个。此次调整后,仅乡镇就减少了204个,变成了1012个乡镇,街道办则是达到了279个。
为何要调整呢?据了解,为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14年起,在全省开展以合理调整规模、加快职能转变为主要内容的镇村综合改革。我省原来的镇村平均面积和人口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数量偏多、规模偏小,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公共服务能力不足,乡镇政府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
据悉,在此次调整时,省委、省政府要求充分考虑不同区域之间经济发展水平、自然地理条件、交通通讯状况等因素,结合移民搬迁、古镇古村保护以及重点镇、文化旅游名镇、新型农村社区、美丽乡村建设等,注重长远,科学规划,合理调整镇村规模。
原则
按人数及面积划分撤销部分乡镇
据介绍,2014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出台了关于镇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调整乡镇行政区划,以县(市、区)为单位,原则上关中地区不再保留2.5万人且面积l00平方公里以下的乡镇,陕北地区不再保留2万人且面积150平方公里以下乡镇,陕南地区不再保留1.5万人且面积l00平方公里以下乡镇。
合并
撤并小村空心村建大村中心村
在此次调整中,不少农村被合并。农村合并的原则是什么呢?据省民政厅有关人员介绍,近些年农村出现不少空心村,在此次农村的调整中,主要是以经济实力较强、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人口较多的村为基础,撤并小村和空心村,建立大村或中心村。
据了解,在合并时,原则上关中地区撤并1500人以下的村,撤并比例不低于关中现有村数的34%;陕北地区撤并800人以下的村,撤并比例不低于陕北现有村的45%;陕南地区撤并1000人以下的村,撤并比例不低于陕南现有村数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