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降低臭氧污染的影响,7月16日,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召开涉VOCs企业帮扶工作会。全县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40余家企业参加会议。
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李涛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对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开展远程监督帮扶的公函;分局总工程师段立强宣读了分局关于对涉发挥性有机物企业实施管控的通知精神,对我县辖区内管控区域及对象、管控措施、完成时限作了安排部署。
最后,李伟平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全县涉VOCs企业要从思想上认识到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全面评估现有VOCs治理设施,对达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治理设施立即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达标排放。在后续的专项检查中,如发现有企业未落实各项管控任务的,将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查处。(王宏林 通讯员 严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