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永峰带领执法检查组来大荔县就《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法海、副县长顾东东一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大荔县蔡伦纸业有限公司、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大荔)有限公司、大荔县荔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城区污水处理厂等地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实地查看、听取相关负责人汇报,详细了解了各企业在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土壤污染治理恢复、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执行情况。
座谈会上,副县长顾东东汇报了大荔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执行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法海就县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作了汇报,县法院、县检察院、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大荔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等分别汇报了《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并提出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措施。
据了解,自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大荔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土壤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执行各级人大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各项监督意见,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分类管理的原则,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企业施治、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管理机制,努力实现耕地保护目标,有效保障了县域土壤环境安全。
检查组对大荔县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重视程度和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大荔县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能够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注重加强土壤污染治理,有力地推动了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检查组指出,各相关部门、单位、企业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继续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对土壤污染防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污染土壤的治理和修复工作,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企业要切实担负起环保主体责任,加大技术改造和投入力度,严格落实环保有关法规政策,充分践行新发展理念,从源头上防止土壤污染,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取得实效;县人大作为监督机关,要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实时跟踪,确保问题有人抓、有人管,做到问题整改落到实处。(王宏林 通讯员 严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