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发布8月全省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大荔县空气质量改善程度位居关中地区第三。
今年以来,大荔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落实产业、能源、运输、用地四大结构优化调整,重点实施工业炉窑治理、VOCs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源头治理,持续推进铁腕治霾,县域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2020年8月,大荔县PM2.5平均浓度20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减少4微克/立方米;平均优良天数27天,同比增加4天。2020年1~8月,大荔县PM2.5平均浓度41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减少21微克/立方米;平均优良天数180天,同比增加31天。(王宏林 通讯员 严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