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确定每月7日、17日、27日为全县扶贫帮扶日
(李文化 报道) 10月16日下午3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脱贫攻坚” 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榆林市委常委、府谷县委书记杜寿平,麟游县委书记孙敬虎,分别介绍府谷县、麟游县扶贫攻坚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的提问。出席发布会的还有麟游县扶贫办主任李文博。发布会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安广文主持。
组建三重类型互助组226个
推行“支部+合作社+互助组+贫困户”党建促脱贫模式,开创农民增收新途径。动员由党员致富带头人、产业大户牵头,组织产业类型相同、居住相近的贫困户,每十户左右建立一个产业互助组,通过信息共享、劳动互帮、技术互学、销售互带等措施实现抱团发展。截至目前,共组建种植、养殖、劳务三重类型互助组226个,覆盖农村贫困人口4195户13499人。
为68户非贫困户发放贷款338万元
从今年起将贫困户发展产业扶持资金标准由1万元提高到1.5万元。县财政安排300万元设立金融扶贫信贷风险担保基金,撬动银行贷款3000万元,向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和免抵押全额贴息贷款,累计为965户贫困户发放贷款2490万元。为了解决非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短缺问题,该县为非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政府半贴息的产业担保贷款,今年为68户非贫困户发放贷款338万元,鼓励产业大户进一步发展壮大特色产业,激励、带动贫困群众发展致富产业。
2017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851户2792人
“十三五”期间,全县计划搬迁8834户31902人,其中扶贫搬迁2432户8329人,避灾搬迁1332户5195人,生态搬迁19户68人,重大工程、镇村综合改革和城镇化搬迁5051户18310人。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1581户5537人,建设集中安置社区13个;2017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851户2792人,目前全部开工建设,其中在建765户2502人,主体完工58户167人,已搬迁入住28户123人。
通过“红黑榜”进行正反教育引导
党员脱贫致富示范户、产业发展带头人的典型事迹和脱贫成效。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2次对各村“红榜”上的44名脱贫致富示范户、17个优秀“十户一体”产业互助组、27名优秀互助组长进行了表彰奖励。“黑榜”重点曝光思想转变不大、脱贫成效不明显的个别群众,鞭策和激励后进,让其脸红心跳,知耻而后勇。据不完全统计,通过“红黑榜”正反教育引导,全县614户贫困群众由后进变为先进,新增生猪存栏达到1620头,饲养中蜂2180箱,种植药材2815亩。
确定每月7日、17日、27日为全县扶贫帮扶日
加强驻村工作队力量,将省级7个“两联一包”帮扶单位,市级10个定点帮扶单位,2个脱贫攻坚合力团,与该县县镇机关干部整合,共组建驻村工作队82个,88名部门副职担任专职副队长,确定队员112人,“脱产”驻村开展帮扶工作。全面落实“5321”帮扶工作机制,对2016年脱贫的贫困户由原结对帮扶人继续帮扶联系,巩固脱贫成效;对未脱贫且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由1876名县镇机关和村组干部包抓帮扶,实现了干部帮扶全覆盖。调整补充80名市、县、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到村任第一书记,整合驻村“四支”帮扶力量,明确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干部担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牵头抓总,负责统筹调配驻村帮扶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确定每月7日、17日、27日为全县扶贫帮扶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村入户集中开展帮扶。
贫困患者住院一律免收押金
筹资106万元,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办理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落实贫困人口新农合基本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县级医疗机构自付合规医疗费用控制在5%以内,县域内医疗机构新农合全额报销贫困人口门诊诊疗费、贫困患者住院一律免收押金,全面实施先诊断、后付费等各项规定。在转移就业脱贫上,调整农村贫困劳动力从事公益性岗位318人,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654人,实现劳务收入1.9亿元,其中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1590人,实现劳务收入557万元。全县落实招聘公益专岗计划104人。聘用508名贫困人口为生态护林员,1—8月份兑现生态护林员工资121.92万元;兑现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175.87万元,涉及贫困人口296户1226人;兑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116.86万元,涉及贫困人口1939户5956人;支持1646户贫困户发展核桃经济林11573亩。全县29所中小学、幼儿园944名教师结对帮扶1839名贫困家庭学生,发放各类贫困学生资助683.7万元。为贫困大学生新生落实各类资助103万元268人次,为122名困难家庭学生落实生源地助学贷款80万元。成立了麟游县职业农民培训学院,组建了25人的专家服务团队,定期开展技术服务,举办畜牧养殖、核桃栽培、中蜂养殖等技术培训班16期,培训产业大户和贫困户1395人次,现场指导开展技术服务240人次。全面做好特殊贫困人口生活保障,发放农村低保金、孤儿生活补助、大病救助、医疗救助、“五保”分散供养费、临时救助金、高龄补贴、残疾人补贴1570万元。修订完善《意外事故救助办法》,县财政安排89.3万元,继续为全县城乡居民办理一元民生保险和意外事故“一揽子”保险,将保额提高到每人6万元,今年以来,对意外伤害等事故共赔付7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