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马峰 生杰)近日,户县大王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户县大王镇龙西村八组陈云来家私自罐装“山西陈醋”。遂对陈运来家进行检查,发现陈运来家中后院的作坊以勾兑的方式生产食用醋与酱油,其生产的醋及酱油的外包装上印有“山西紫康牌”商标。经审查,陈运来交代自2013年4月底起,由一雒姓男子投资,在其家中建设勾兑醋及酱油的作坊,陈运来负责在其家中以勾兑的方式生产食用醋及酱油,产品全部冒充“山西清徐紫康酿造有限公司”的“紫康牌”商标,成品被姓雒男子拉走后销往其他地方,涉案价值18万余元。
目前,该陈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户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稿件来源阳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