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判了,对方没钱赔付,这笔救助金可解决燃眉之急。”10月20日,商洛市商州区法院举行涉民生案件执行救助金发放仪式,35名当事人共领到53万余元。
这些当事人领到的救助金,少则5000元,多则数万元。安康小伙梁超2014年在商洛打工遇车祸,法院判决被告向梁超赔付30多万元,可被执行人没有偿还能力且在逃,而梁超急需钱进行二次手术。“2万元救助款虽不多但能应急,让我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梁超说。
“被救助人要同时符合被执行人没有偿还能力、下落不明且被救助人家庭困难的条件,才能给予司法救助。”商州区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健说,在多方努力下,他们争取到执行救助金53.78万元,解决35名困难当事人的燃眉之急,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