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规定,公安部门实施禁、限行措施时,应提前1日以上向社会发布禁限行预通告。当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时,当天不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公告,从11月4日在全市范围内限行尾号为4和9的机动车。
西安首次因天气原因实施禁、限行
据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的禁、限行公告显示,西安市于2016年11月3日发布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的通知》精神,根据市治污减霾办《关于启动我市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于2016年11月4日起,在全市行政辖区内实行重污染天气机动车禁、限行管理。
具体禁、限行管理办法为,11月4日在全市范围内限行尾号为4和9的机动车;11月5日、6日为公休日,不限行;11月7日限行尾号为2和7的机动车;11月8日限行尾号为3和8的机动车,以此类推。
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每日限行两个尾号,按照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尾号所对应的数字组合进行限行(如:日期为11日限行1和6,12日限行2和7,13日限行3和8……),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此外,11月4日起在西安市三环路(含三环路)内,禁止黄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通行。外埠机动车进入西安市行政辖区的,亦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上述公告还公布了几类不受禁、限行措施影响的车辆和情形,其中包括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车、出租车、校车及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等。
对于违反该公告规定的,西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西部网刊文称,此次禁、限行是西安首次因重污染天气启动的应急响应措施。
深夜发布限行令被指“突袭”
西安警方的这次禁、限行措施,遭到部分网友吐槽。有网友质疑:“作为影响大众出行的一个决定,提前两小时发布太草率,可能会有许多人看不到公告。”
澎湃新闻注意到,最早发布该公告的为西安交警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时间为3日22点03分,西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公告时间为22点17分,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时间为22时37分。
而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规定,在启动执行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时,公安部门要做好全市范围内限行20%以上机动车的准备;做好三环路范围内黄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行准备。提前1日以上向社会发布禁、限行预通告,当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时,当天不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
西安市应急办官网11月3日发布的文章显示,2日晚上10点,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将西安市空气重污染Ⅳ级(蓝色)预警升级为Ⅲ级(黄色)预警,并将适时启动Ⅲ级(黄色)应急响应。
该文章还称,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在执行蓝色预警行动的基础上组织落实好相关应急措施,其中就包括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限行20%以上机动车准备,提前1日以上向社会发布禁限行预通告。
不过,在这次西安限行中,公众等来的直接是一纸决定公告,而无预通告。
11月4日早,西安交警支队宣传科一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具体情况他还不太清楚,“昨天晚上(凌晨)没有查,主要是高峰期车辆多的时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