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 解决城市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在中省改革意见下发后,咸阳市委市政府领导及时批示安排,部署改革各项工作,咸阳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赴省住建厅争取改革试点。在被省上确定为全省试点城市后,该市勇于作为,按照中省改革要求,合理划分执法职责,整合归并管理机构,下沉执法重心,着力构建权责统一、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执法体制,目前市县两级改革工作基本完成。今年5月,国家住建部听取该市情况汇报后,认为该市改革方向正确,思路清晰,符合中央改革精神,符合工作实际,特别是机构整合、权力下放、队伍下沉做得很好。9月26日,省政府对咸阳市改革工作进行了实地督查,认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力度大、进展快、亮点多,特别是机构综合设置、市区权限划分、县级改革推进、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等改革工作成效明显,改革工作总体走在了全省前列。
紧牵“牛鼻子”——合理划分执法职责
管理执法事项梳理和市区执法权限划分是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基础,也是改革的难点。为此,咸阳市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深入调研论证。此次改革任务重,涉面广,中央改革意见刚刚下发,该市即组织相关人员赴西安、宝鸡等城市调研学习改革经验,多次与市综合执法局沟通对接,较快提出了市区执法权限划分的意见建议。随后,组织市级住建、城建、环保、食药、公安等涉及权限划分的部门以及秦、渭两区相关部门单位召开不同范围的会议,就权限划分广泛征求意见,送请市法制办逐项审核,在法律法规层面论证把关,为市合理划分市区执法权限奠定了坚实基础。科学划分市区权限。根据中省改革精神,结合近年管理执法工作实际,认真摸底梳理城市管理执法权,最终确定市区范围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涉及13类236项。按照审批和监管执法相匹配、涉及城市整体功能不可分割的原则,除部分执法事项由市级机构承担外,将大量容易开展且基层能够履行好的事项交由区级承担,共涉及物业管理、住宅室内装修管理、房产经纪管理、环保、市容环卫管理、工商管理、水务管理、食药管理、交通管理(部分)、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分)等领域11类131项职责。同时,在职责划分过程中,确保市区之间城市管理执法职责无缝对接,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合理划分县镇(办)权限。广泛调研,结合实际制定《关于县级城市管理执法机构设置的意见》,明确县级城市管理执法局(县城乡市容环境管理局)主要负责城区主干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监督、考核镇(办)环境卫生整治和处理重大综合执法案件工作;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背街小巷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主要负责城乡规划、县城建设工作,通过委托形式明确各镇(办)继续承担村镇规划建设、环境卫生的管理及其日常综合执法工作;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机动车辆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等的行政处罚权仍由公安交警部门行使。
着眼“大部制”——综合设置管理机构
按照中省改革精神,优化整合市县城市管理执法资源,积极构建大部制城市管理执法体制。综合设置市级管理执法机构。将咸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整合,设立咸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主要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研究拟定有关政策,对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其下设城市管理执法支队,主要承担市区城市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等执法工作及跨区域或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工作。统筹设置县级管理执法机构。咸阳市县级政府均在机构限额内综合设置了城管执法管理机构,推行城市管理、执法一体化。其中,秦都、渭城两区将市容环境管理局改设为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加挂市容环境管理局牌子;兴平市设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挂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牌子;乾县、武功、三原、礼泉、永寿、彬县、长武、旬邑等8个县在县城乡市容环境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加挂县城乡市容环境管理局牌子。同时,按照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淳化县设立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牌。各县(市)整合组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隶属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城乡市容环境管理局)管理,按区域下设3-5个中队,具体承担区域综合执法工作。
注重“强基层”——确保执法力量下沉
在市级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中,注重确立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将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派出机构秦都、渭城城管综合执法队改称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并交叉下划至渭、秦两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市容环境管理局)管理。同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人随编走,将市级两个执法队130名编制及工作人员全部下划两区,实现编制和人员力量下沉;同时,在秦都、渭城两区街道办的市容环境管理所加挂城市管理执法队牌子;各县市在镇(办)的村镇建设环保管理站加挂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牌子,实行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与镇(办)双重管理,以镇(办)管理为主,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基层执法体系,基本实现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全覆盖。
用好“数字化”——发挥城管指挥中心作用
依托和升级数字化城管平台,在原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所属的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基础上,组建了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承担智慧城市数字化城管系统的建设运行,统一受理城市管理案件信息,并承担对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的考核、培训等工作。指挥中心将城市划分成网格,实行网格化管理执法,市民一旦发现身边的城市管理有关问题,可拨打“12319”反映,工作人员将情况分门别类录入管理系统,启动处置程序,并通知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指挥中心,全面打造执法和审批监管信息互联互通的工作平台,形成互相支撑、有效衔接、整体联动的智慧城市执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