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汉中市政府决定从11月25日起至2017年3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分散面源等为重点的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今冬明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增加,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主要污染物浓度指标同比明显改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
十项专项行动内容为:开展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全面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以及12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涉土工程停止作业规定。同时,加大对重点路段及特殊时段的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频次,大幅提升道路保洁质量,并对渣土清运车、河道采砂运输车、工程车扬尘污染严管严治;开展燃煤质量检查专项行动。严格落实“禁煤令”,加快实施禁煤区内煤炭经营场所的关停和搬离,严管重点地区、行业和时段的燃煤质量。全面加强煤炭生产、加工、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管,坚决取缔达不到甲级标准的煤炭销售网点,并对大型工业企业的燃煤加大检查力度,严禁煤炭运输车辆入城;开展机动车排放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严格执行中心城区“黄标车”禁行及老旧车淘汰治理等管理办法和方案,强化部门协作,加大路检抽查力度,依法实施上限处罚。重污染天气期间,科学制定主城区机动车分流措施,适时实施车辆限行,鼓励试行主城区公交免费政策;开展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油品质量及油汽回收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水泥行业企业错峰生产专项行动;开展餐饮行业、集贸市场油烟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分散面源污染管控专项行动;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检查专项行动;开展年度工作任务集中攻坚专项行动。
汉中市明确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立即安排部署,扎实开展行动,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监督检查,完善调度机制,及时报送信息,确保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