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杨阳)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在大会收到的3件代表提出议案中,1件拟作为正式议案,交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在闭会期间审议办理。同时,截至1月28日18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662件。
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在规定时间内向大会提出符合议案条件的议案共有3件。分别是西安代表团李佳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陕西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管理条例》的议案、西安代表团王心迪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西安高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的议案、安康代表团韩永安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制定《陕西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的议案。
根据《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大会秘书处建议把其中关于制定《陕西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管理条例》一项作为本次大会议案,其余2件根据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拟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会议收到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中,资源环境类占27%,城市建设类占23%,社会公益类占16%,科学教育类、文化卫生类分别占5%。连同议案转过来的,664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将在会后由省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依照法定程序,交由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将办理结果答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