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2月21日,记者从榆林市委宣传部了解到,榆林今年将发布四次诚信“红黑榜”,着力提升各类社会主体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为建成高质量的小康榆林、文明榆林、幸福榆林营造一个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据了解,诚信“红黑榜”原则人每季度发布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发布次数。“红黑榜”发布的主要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重点职务犯罪“黑名单”;拖欠银行信贷、公用事业缴费(电费、水费、暖气费等)、他人债务等,并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或仲裁机构依法裁决的“黑名单”;终身禁驾人员和重大交通违法失信驾驶人员“黑名单”;在公职人员招录、职业资格认定、职称评定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黑名单”。以及违法违规执业的医疗机构“黑榜”和医院、医生失信败德“黑名单”;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信用等级“红黑榜”;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发生较大及以上消防安全责任事故“黑名单”。此外,重大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用人单位“黑榜”;价格诚信“红黑榜”;不文明旅游“黑榜”和旅行社、景区景点诚信“红黑榜”;文化市场违法失信“黑名单”;重大纳税违法失信行为“黑榜”;安全生产监管“黑名单”等也将纳入发布范围。
据介绍,“红黑榜”将采取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发布,同时,在榆林各大报刊、电视及新闻网站、政务微博和微信上曝光。此外,还将在市区重要路段及机场车站的LED屏上滚动曝光一个月。“红黑榜”信息将上传到榆林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实现发起响应、信息推送、执行反馈、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联合奖惩功能。并将共享平台查询使用嵌入相关政府部门行政审批、监管工作流程中,确保“应查必查、奖惩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