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西北在线记者 李政杰)近日,记者接到榆林靖边县张家畔镇林家湾村部分村民反映称:2012年,位于靖边工业园区的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能化’)的一项天燃气管道项目通过本村,虽然工程现已完工,但是工程涉农赔偿这一块存在很多猫腻。记者多方了解,涉事单位均称于己无关。
村民:该赔的不赔 不该赔关系好的却赔了
2014年3月27日,记者驱车到靖边县张家畔镇林家湾村进行了实地走访。村民田有宏告诉记者,当时工程对施工占地及附着物赔偿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多领、冒领等现象。田有宏给记者提供了一份盖有“靖边县张家畔镇林家湾村民委员会”公章的《天燃气工程附着物登记明细表》,该明细表上签有乡政府在内多个单位协调人员的名字。田有宏告诉记者,该表上标有一处签有自己姓名的2.2亩水地的补偿款4400元,自己并没有拿到,就连表格上最后一栏“所有者盖章签字”一栏的名字也不是自己的笔迹。田有宏在这份登记表上还指出田某某实际只有4.59亩水地,而表上却多出了一项4.59亩的水地青苗补助和一项10.5亩的水地,类似多报的还有刘某某、田某、葛某某等数人,涉及项目有水地、旱地、青苗、坟、水管等多个赔偿项目。随后,田有宏指出登记表上的贾某某根本不是本村的人,多项赔偿总共1.06万元。一位林姓妇女告诉记者,当时榆能化负责和村上协调的一田姓工作人员和涉及多领的村民都是亲戚关系。
镇政府:企业和村民直接对接 和政府无关
随后,记者带着疑问在张家畔镇政府见到了在登记表上签过字的曹志杰副主任。曹志杰表示,当时镇政府只是负责协调,至于村民是否多领或是冒领都是榆能化和村民的事情,与政府无关。关于登记表上所有人签字貌似一个人的笔迹一说,曹志杰表示这种情况确实蹊跷,可能是张家畔镇财政所和村上会计的事情。就贾某某不是林家湾村民一说,曹志杰联系林家湾村王姓会计后表示,这个人确实不是该村村民,当时该人开车路过施工现场时发生事故,由企业和村上协调赔偿了9000元的修车款,只是榆能化利用这个走的帐而已。3月28日记者见到林家湾村党支书,党支书告诉记者,登记表上田某某的赔偿亩数确实没有那么多,至于当时具体情况,乡政府和村上都不太清楚,建议记者去榆能化联系采访。
榆能化:企业出钱 政府负责审核协调
3月28日下午,记者来到靖边县工业园区,榆能化范经理(谐音)告诉记者。企业在工程赔偿这一块,直接是政府部门审核提供数据,然后由企业统一给政府付款。至于赔偿款具体怎么分配是镇政府和村上的事情,包括实际丈量、统计、造册都是镇政府和村委会具体负责。是否出现部分赔偿款分配不均、多领和冒领的事情,和企业无关,具体应该是镇政府负责。关于榆能化内部是否存在内外勾结,范经理表示会进一步调查了解。
一张登记明细表,何以登记的不明细?涉事单位遇事为何统一口径---于己无关?我们将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