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全省城乡居民收入继续保持稳定较快增长。昨日来自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消息,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一季度,陕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全国0.4个百分点,增速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10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住户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一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975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9.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
陕西居民收入水平与全国差距进一步缩小。一季度,陕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76.4%,较去年同期提升0.2个百分点;收入水平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21位,位次保持稳定。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居全国20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居全国23位。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从收入来源看,一季度,陕西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269元,增长8.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4.7%;人均经营净收入683元,增长2.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1.4%;人均财产净收入377元,增长7.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3%;人均转移净收入1646元,增长13.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7.6%。
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449元,增长9.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4.6%;经营净收入864元,增长1.1%,占比26.6%;财产净收入77元,增长9.4%,占比2.4%;转移净收入860元,增长18.0%,占比26.4%。至一季度末,全省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总量555.7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6.1万人,增长3.0%。
一季度,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1.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为2.64,较上年同期缩小0.03,城乡居民平均收入差距持续缩小。
城乡居民消费同步增长。一季度,陕西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248元,同比增长8.8%,增幅较上年同期提高2.4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605元,同比增长7.3%,较上年同期提高2.7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36元,同比增长10.5%,较上年同期提高2.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