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滋事,不仅会给别人带来伤害,对自己更是百无一利。近日,定边县公安局南关派出所办理了一起醉酒殴打他人案件,一男子醉酒后不仅用拳头击打出租车门,而且还殴打出租车司机,最终被行政拘留五日。
4月21日晚,定边县一出租车司机高某称其在土地局门口拉一乘客,该乘客自称到农机路。出租车到农机路后,乘客又要求到明珠路。出租车司机发现该乘客神志不清,处于醉酒状态,司机劝阻其下车回家,该乘客拒绝下车,并对出租车司机进行殴打,巡警将案件移交南关派出所办理。
派出所民警将醉酒的乘客龚某约束至酒醒,其对自己酒后殴打他人行为供认不讳,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龚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喝酒须适量,酒后莫违法,违法必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