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日前,记者从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获悉,2018年,陕西省共签订5150万吨的跨省区煤炭产运需三方中长期合同,签订1855万吨的省内煤炭煤电运三方中长期合同。省发展改革委要求煤炭产运需企业要增强诚信意识,切实提高合同执行保障力度,努力实现全年合同履约率不低于90%的目标。
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是市场条件下保障煤炭长期稳定供应的重要基础,也是促进煤炭及相关行业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省发展改革委要求,煤炭企业要把中长期合同履行作为稳定煤炭市场供应,提升煤炭行业发展质量的重要抓手,结合季度需求的波动性,合理配置煤炭资源,均衡、足量提报运输需求;电力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最低电煤库存制度,按合同约定均衡、足量采购电煤,提高卸车效率,避免出现车皮积压及拖欠煤款等问题;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公司对煤炭中长期合同的运输组织要实行“五优先”原则,即优先配车、优先装车、优先挂运、优先放行、优先卸车,合理安排开行列车班次,全力保障煤炭运输。
据了解,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将认真做好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监管各项工作,建立定期沟通和正向激励机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为实现煤炭供需动态平衡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