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阳光报首发了《蓝田县一人大代表酒后砸车打人》后,被全国近百家网络媒体转载。4月10日下午,蓝田县公安局以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殴打他人罪名,对蓝田县人大代表、三里镇魏家沟村主任冯波执行行政拘留20日处罚。可踏出拘留所仅十余天,他又因报复打人,在短短一个月里第二次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黄涛和妻子在蓝田县开了家手机店。今年4月初,其妻发帖称,她和丈夫遭到蓝田县人大代表、三里镇魏家沟村主任冯某酒后刀砍、追打。她称,4月1日晚11时20分,满身酒气的冯某从车上下来,因言语不和持刀追砍其丈夫,未果后就用刀砸砍停靠在店门口的大众汽车,导致汽车前后挡风玻璃破碎,前引盖破损,前后灯裂损。她上前制止遭冯某殴打,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而冯波称,事发当晚,他路过黄某的手机店,停车上前询问黄某一些琐事,俩人言语不和发生冲突。他强调,自己当时并未拿刀,只是用随车携带防身的三节棍砸车打人的。
原本以为事情就此结束,可令黄涛没想到的是,5月11日,冯波再次闯进手机店。
黄涛气愤的说,冯波进门后说上次的事情导致他被拘留20天,跟店老板没完。“先跟我媳妇吵架,把我媳妇打了,之后和我也打开了,用凳子抡了我一下,把我的脊背划伤了。”事发当晚,因殴打他人,冯波再次被蓝田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处罚款500元。
记者从蓝田县相关部门获悉,冯、黄系私人矛盾,县上、镇上都做过调解但未成功。
第二次被拘留后,冯某主动提出申请,希望免去其人大代表的身份,蓝田县人大常委会已批准并终止了其县人大代表资格。(阳光报 记者 赵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