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抗小遗址保护项目”是延安市十大精品项目之一,经过严密的科学论证。是一项旨在传承延安精神、弘扬红色文化、惠及老区人民的民心工程。日前,该项目无端受到一些别有用心人员和无良媒体的恶意攻击,为维护项目形象、保障项目顺利进行,邀请 媒体行使舆论监督权,深入调查“延安抗小遗址保护项目”的进展状态,公布事实真相,以正视听!
一、“延安抗小遗址保护项目”目前的状态及手续办理情况
“延安抗小遗址保护项目”系延安金德利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德利公司)最早申请开发并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遗址公园规划方案等。并严格按照《土地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预审、征地、开发建设等手续。
2011年,根据金德利公司与政府的协商,由金德利公司另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延安抗小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抗小文化公司)具体负责“延安抗小遗址保护项目”的开发建设。该项目目前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主要的项目审批文件有:
1、2009年4月,金德利公司向延安市文物局提交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规划方案并获得该局的批复 。
2、2009年8月11日,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向延安市委、市政府发文《对筹建延安抗小遗址公园予以支持的报告》 。
3、2011年3月29日,延安市文物局、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发文批复同意抗小文化公司负责筹建“延安抗小遗址保护项目” 。
4、2011年12月16日,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再次向延安市委、市政府发文,请延安党委、政府领导继续加强对建设延安抗小遗址公园指导和支持 )。
5、2012年延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发函《关于收储枣园镇邓家沟村集体土地预审的函》,同月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复函同意对上述土地进行收储 )
6、2012年3月27日,延安市发改委发文,对抗小遗址项目一期工程备案确认 。
7、2012年6月7日,延安市城乡规划局颁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同意抗小文化遗址项目的规划方案 。
8、2013年12月3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文同意抗小文化遗址项目的土地转性和进行征收补偿 。
9、抗小遗址保护项目自立项审批以来,已经由政府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通过了延安市政府征迁补偿安置方案,延安市建设、水利、水土、文物、交通、规划等部门的相关审批文件已取得 )。
10.政府在2014年3月18号延安市政府以发出拆迁通告。
目前,抗小文化遗址项目的其他建设手续已经正在有条不紊的办理当中,项目开发建设也得到延安市委及延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部分媒体所述项目违法的“调查”严重失实,是对抗小文化遗址项目的严重诋毁。
二、抗小文化公司有足够资金和实力完成项目的开发和建设,并非所谓“皮包公司”。
抗小文化公司是金德利公司根据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商成立的专门从事“延安抗小遗址保护项目”开发、建设、经营的项目公司。抗小文化公司由金德利公司全体股东出资并与金德利公司系关联公司,抗小文化公司通过增资等方式注册资金已达1000万元,今后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股东仍将继续追加投资,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且项目公司的注册资金并不能成为判断公司实力的唯一依据。部分媒体仅以公司注册资本和成立时间作为判断抗小文化公司的经营实力的唯一依据,是不科学的。
并且,抗小文化公司系严格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册成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业务部门等机构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另根据《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抗小文化公司必须先行注册成立后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抗小文化公司的相关资质也正在审批办理之中。部分媒体未经深入调查、也未向工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的情况下,片面搜集资料,污蔑抗小文化公司为“三无公司”已经严重侵犯了抗小文化公司的名誉权,也背离了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
“延安抗小遗址保护项目”系合法项目,旨在弘扬红色经典、造福老区百姓的惠民工程,对我党、我国的革命传统和红色传承具有极大的精神指导意义,对于拉动革命老区经济建设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抗小项目证件正在办理当中,对政府提出整改要求,该项目积极配合。但是不良媒体未经全面、深入调查,受部分别有用心人员的蛊惑,偏听偏信,对于正常建设手续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恶意解读相关文件,恶意引导群众错误理解,导致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违反了新闻行业关于新闻报道以事实为依据、客观真实公正报道的原则,也背离了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该不良媒体及其记者的行为给抗小文化公司造成了严重名誉损失,甚至严重影响到延安精神的积极正面形象,我们正在搜集相关证据,并保留追纠法律责任的权利。
有鉴于此,为向广大受众传播准确的讯息,我们恳请主流媒体能够重新对该项目进行深入调查、查清事实真相,给广大人民群众以最真实的、最原始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