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报汉中讯 (记者张松 通讯员李力) 身为儿子的王某对父母的养育之恩,不但不思报答,反而心生怨恨,认为父母是累赘,点燃房屋欲将父母活活烧死。5月20日,宁强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5年。
经查,现年55岁的王某系宁强县巴山镇关口坝村五组农民。王某家住大巴山腹地,家境贫寒,妻子早年亡故,儿子外出当了上门女婿,女儿也出嫁,家中只剩下他和80多岁的父母艰难度日。近年来,86岁的母亲一直患病久治不愈,87岁的父亲年迈体弱亦是风中之烛,家庭的重担和现实的压力使王某对生活逐渐丧失了信心,他由此认为父母是包袱是累赘,遂心生怨恨,欲下毒手将父母除掉。
当日凌晨4时许,宁强县公安局巴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后,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展开调查,查明案情。案发当天,王某因故意杀人(未遂)罪被刑事拘留,1月26日被依法逮捕。 今年1月15日凌晨1时许,王某酒后在其父母卧室门口与堂屋之间先后堆放豆角草、棉被、轮胎、柴棒等物,并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欲烧死父母。火势蔓延后,周围群众发现后及时赶到现场救火,王某向救火群众声称去投案自首,仓皇离开现场。群众将其父母救出并将火扑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