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学习了中省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并将中省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到检察业务工作当中,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为促进全面从严治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该院年初根据上级安排和院工作实际,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细化了党组、党组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的规定,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制,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会和分析会,研究部署工作,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公务接待等反腐倡廉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并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检察纪律要求进行自我剖析,自我整改,逐渐强化廉政自觉性。
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抓早抓小,开展“廉政谈话”,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树立“四种形态”的思维意识,加强党纪法规的学习教育,通过学习进行以案析理,做到警钟长鸣,营造浓厚的廉洁从检氛围。
对会风会纪、检容风纪、上下班纪律等进行明察暗访和检务督察,对干警经常迟到早退、随意旷会等现象,进行诫勉谈话、给予通报批评,对不守纪律、屡教屡犯的严肃问题一律严肃处理,下大力气整治不正之风。
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将切实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严格管理检察干警,促进全面从严治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