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今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这一通知的发布,立即引发了各大媒体和家长们的激烈讨论。在这份文件中,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民办学校不在公办学校之前招生,而是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的时间界定。
然而,汉中市龙岗学校却完全忽视教育部这一规定,在3月31日和4月30日,该校分别以面试的名义组织两场笔试考试,并且超学区超范围招录生源。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些参与考试的学生,除了龙岗本校片区外,还有镇巴、西乡等地学籍的考生,甚至连安康石泉学籍的考生也在其列。并且通过考试提前录取的学生所交的学费不菲,仅报名费就要交26000多元。教育部《通知》明文要求“要积极稳妥推进所有地市、县(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严重不符。
5月10日,记者来到汉中市龙岗学校了解此事,该校办公室黄姓主任只承认4月30日有过一次考试,不承认3月31日的考试,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却掌握了3月份考试,有安康石泉籍考生的准考证。既然龙岗学校违规考试已经成了事实,那么作为民办学校的管理部门,南郑教育局又是如何表态的呢?
随后,记者来到了南郑县教育局,教育局办公室张副主任告诉记者,此事需教育局成教科负责调查,待调查结果出来后将公布社会,然而时间已经过去近一个月了,南郑教育局仍没有调查结果。教育部《通知》要求“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显然,汉中市龙岗学校违规小升初考试,提前录取、收取高额学费,主管部门南郑教育局存在监管缺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