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熊自伟)近日,陕西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制定《加强对检察干警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切实管好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
该院建立了八小时外重大事项报告、中层以上干部因私出省报备、每周五工作例会、每月两次深入包扶贫困户家中走访、绩效考核奖惩等制度,并明确了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的重点内容。同时,提出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抓早抓小,对有不良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检察人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及时查处机关工作人员八小时外违纪行为;要求全院干警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自觉约束八小时外的行为。
通过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提醒,对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的监督管理,较好地规范了干警八小时外的行为,纯洁了干警的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促进了良好政治生态的营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