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通讯员 谢雯)电子卷宗是将受理案件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文件,依照技术手段制作的电子文件,并自动录入到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是律师阅卷无纸化转变的重要手段,是建设“智慧检务”的一项基础应用。
2016年陕西省电子卷宗系统正式上线,为加强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管理,稳步推进电子卷宗服务平台建设——该院积极配备电子卷宗专用高配电脑、扫描仪、刻录光盘,不断完善软硬件配套设施建设;安排专人制作电子卷宗,确定了“受理一案制作一案”的电子卷宗制作工作模式,确保电子卷宗内容准确、完整,并达到每日电子卷宗100%制作率的目的;同时按照市人民检察院建立健全律师阅卷保密制度的要求,该院已形成《律师阅卷登记表》、《西安市临潼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使用保密承诺书》,将律师信息留档备存,严防泄密等事件的发生。
电子卷宗的制作有利于该院公诉部门承办人通过对电子卷宗内容的“复制、粘贴”制作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大大解放了人力,提高办案效率。
同时实现了律师阅卷“当场申请、当场拷贝、当场带走”的高效便捷模式,律师申请阅卷只需提供“三证”,签署“一表”、“一书”即可拷走电子卷宗,为其节省了传统纸质阅卷成本。
今年以来,该院已制作电子卷宗数461册,律师阅卷导出数16件/次,电子卷宗制作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