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今年将全面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本报讯(李文化 报道)6月14日上午10时,中共陕西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举办"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陕西省环保厅副厅长李敬喜介绍"全面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相关情况。
李敬喜介绍, 我省作为全国11个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省份之一。工作开展8年以来,经历了从新改扩建项目交易试点到有偿使用和交易全覆盖,从气到水,从单一要素污染物排放交易到四种污染物排放全交易的过程。我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开展范围覆盖全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排污单位。2010年6月,我省以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为突破口,于"六五"世界环境日 举办了首次排污权竞买交易;2011年12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氮氧化物排污权交易;2012年7月我省将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纳入排污权交易,成为全国首个四项主要污染物全交易的省份;2017年,我省启动了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有偿使用工作。
截至目前,我省累计完成排污权交易80余场次,成交总额11.18亿元。全省新改扩建项目新增排污量全部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实现新增排污量排污权有偿使用全覆盖。去年年我省在火电行业率先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管理,共征收排污权有偿使用费5880万元。2018年我们将在全省所有排污单位全面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管理。
试点以来,省级环保部门建立统一的交易平台,以电子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确保排污权交易公平公开。同时为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开辟了重点项目排污权交易绿色通道,按照项目需求量以交易历史最高价一次性成交,简化交易程序中的竞买环节,直接办理购买手续。企业通过污染治理产生实际减排量可以用于自身新建项目,为企业的扩大再生产提供环境容量。在以后开展企业间排污权交易时,企业还可以把可交易的排污配额拿到市场上公开买卖。
排污单位缴纳的排污权交易资金和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纳入财政预算内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排污权出让收入统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相信这个引入了市场激励机制的制度将随着改革步伐的不断深入而得到切实、广泛的推进,有力促进我省高质量发展和美丽陕西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