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全力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
本网讯(李文化 报道)近几年来,省工商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立足省情、统筹规划、密切协同、分步实施,积极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机制,全力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2013年11月,省工商局依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启动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建设工作。2014年3月1日系统上线运行,2014年10月实现了与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有效衔接和数据同步更新,目前已实现数据实时传输。依照国家工商总局统一技术标准开发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于2017年12月完全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2015年省工商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工商总局等8部委签署的《关于印发〈“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通知》(文明办〔2014〕4号)和工商总局《关于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的通知》要求,开发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模块,将其嵌入到工商登记业务流程。2015年11月30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模块上线运行,当失信被执行人到登记窗口申请办理业务时,系统自行拦截并自动生成《申请人告知单》,告知当事人任职限制的原因及解除途径。全省各市、县(区)登记窗口审查人员根据系统提示,在市场准入环节对失信自然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及高管职务进行严格限制,截至2018年5月30日,已限制失信被执行人13674人次,确保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工作落到实处。
据了解,下一步,省工商局将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警示、限制、解除等制度,总结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及典型案例,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宣传,使信用惩戒深入人心,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