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有关规定,省人社厅于近日公布了2018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这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涉及12家公司,其违法行为均为拖欠劳动者工资。有3家公司逾期不执行人社部门处理决定;有8家公司逾期不执行人社部门处理决定,被人社部门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其中1家公司在人社部门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后已支付所拖欠工资;有1家公司逾期不执行人社部门处理决定,被人社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