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6月26日,西安市临潼法院对四起毒品犯罪案件依法集中公开审理并进行了当庭宣判。宣判的四起案件分别是程某运输毒品案、刘某、李某、孟某贩卖毒品案。四名被告人当中,其中有刚刚年满十八周岁初涉社会的青年,也有已是不惑之年的前科、累犯。该院法庭以严惩毒品犯罪,刑事惩罚性为主导,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照刑法及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规定,结合各案被告人犯罪事实、社会危害程度、认罪认罚悔罪表现等情况,依法对涉案的四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3000元至10000元不等罚金。
临潼法院表示,对毒品犯罪活动将始终坚持以从严从快惩处,积极推进禁毒工作。此次集中公开审判毒品犯罪案件,对犯罪分子起到了震慑作用,也警惊醒和教育广大群众自觉远离毒品,抵制毒品、珍爱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