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坚持把贯彻落实“三项机制”作为干部选用的重要遵循,注重正向激励,坚持监督问责,有序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努力锻造追赶超越骨干队伍。
结合实际,细化“上”与“下”的标准。对标上级条款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完善《运用“三项机制”选拔任用干部实施细则(试行)》,新增城乡环境卫生、秸秆禁烧、土地管理、耕地保护和追赶超越等方面考核内容。对符合好干部标准、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精准扶贫成绩突出的优秀干部,予以提拔重用;对经济审计出现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档案信息存疑、不胜任岗位要求、关键时刻表现较差、群众意见较大的干部,坚决予以调整。
强化考核,找准“上”与“下”的对象。重点围绕落实“五个扎实”要求,将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涉及的党建、招商引资、民生改善等14项指标细化为42项,并率先实行党建与环境卫生“第三方评估”考评,夯实工作责任,量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主体。建立社会评价考核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及通讯平台,广泛开展网上测评、电话工作满意度调查,将社会评价情况,纳入追赶超越季度考评和年终目标考核,评出真成绩,评准好干部,提高考核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动真碰硬,推进“上”与“下”的落实。严格实行“月通报、季讲评”制度,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和滞后指标约谈会,通过下发督办单、约谈一把手等形式,及时对指标压线单位“亮红灯”,对严重滞后单位颁“黑牌”。去年以来,2名街道办党政正职因工作不力予以免职,6名优秀年轻干部因在镇(街道)党建、脱贫攻坚等工作中表现突出被调整到重要岗位,在全市树立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选人用人导向,干部队伍呈现信念坚定、务实进取、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新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