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文武)(通讯员:丰喜琴)根据市交通运输局的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公路安全保护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爱路护路意识,营造依法保护公路的良好环境,不断促进公路事业健康有序发展。2018年7月3日,韩城市农村公路管理局结合实际,紧紧围绕农村公路建、养、管中心工作,全面组织开展《公路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
今天,虽然天空下着雨,但是农管局的路政人员依然冒雨分组进入客运站场、芝阳街道、进沿线村庄等地大力宣传,将宣传资料发放到群众手中,努力营造爱路护路氛围。宣传活动现场,路政人员搭建起宣传咨询台、拉起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向过往群众宣传《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热情地向群众发放印有路政法律知识条款的宣传单,以图文并茂的方式,通过典型案例分析,使群众认识到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公路两侧违章建筑和非法广告带来的严重后果,积极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爱护公路、桥梁及安保设施。
路政人员对途径货车司机进行宣传,同时在车前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的做法得到司机的认可,说这样能让宣传随车飞奔,遍布全国,效果明显。
因为雨天打扰,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韩城市农村公路管理局共散发宣传资料350余份,提供服务咨询16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群众遵守《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爱护公路、桥梁的自觉性。
因为雨天打扰,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韩城市农村公路管理局共散发宣传资料350余份,提供服务咨询16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群众遵守《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爱护公路、桥梁的自觉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是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是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首次通过,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次修改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颁布实施,让从事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的工作者有法可依。
今天既是一次宣传活动,也是一次学习调研的过程,我们将及时总结,在学习工作中运用更有效、更灵活的方法进行持续性的宣传和普及,让我们在为民办实事的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也让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司乘人员树立起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理念,自觉爱路护路,让条条公路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在“畅、洁、绿、美、安”的公路上迈向幸福美好的明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是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首次通过,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次修改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颁布实施,让从事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的工作者有法可依。
今天既是一次宣传活动,也是一次学习调研的过程,我们将及时总结,在学习工作中运用更有效、更灵活的方法进行持续性的宣传和普及,让我们在为民办实事的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也让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司乘人员树立起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理念,自觉爱路护路,让条条公路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在“畅、洁、绿、美、安”的公路上迈向幸福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