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神木县小学生人数逐年增加,小学教师严重短缺,为了保障神木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考小学辅导教师30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择优招考小学辅导教师300名。招考教师重点充实到基层小学任教(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专业知识;
(二)神木户籍(落户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前),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统招本科(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且专业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本科生需持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硕士研究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
资格复审、体检、政审及聘用等程序实施,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神木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招聘信息发布后,应聘人员在网上下载并填写《2017年神木县小学辅导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2),持报名所需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1日—7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神木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滨河新区)。
3、报名需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自行登录学信网下载)、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照相(照相费自理)。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神木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学科“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每科分值均为100分。总分为两个科目成绩之和。
(2)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如达不到1︰1.5,将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3)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将在神木县人民政府网通知,请考生报名结束后及时查询。
(四)资格复审
考试结束后,依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档案进行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将在神木县人民政府网通知
(五)体检、政审及聘用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检政审,体检政审合格后,由招聘考试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聘用到有关小学任教。
四、待遇及管理
1、所招聘的教师属于县内临时聘用的非在编人员,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招入,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当神木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不再需要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时,人力资源公司可单方面逐步或全体解聘辅导教师。
2、辅导教师工资按本科每月4000元、研究生每月4200 元标准发放(其中基础工资占70%,绩效工资占30%),并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享受教龄津贴,享受所在学校的奖金福利待遇。辅导教师不参与职称评定。
3、小学辅导教师聘用期间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确定岗位职责,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实行学期考评、学年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续聘;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附件:
咨询电话:0912—8332284
神木县小学辅导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17年7月17日